关于签订2020年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的通知
发布者:实验实训中心 发布日期:2020-09-10
各二级学院、各位教师: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》,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,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,进一步增强责任感,预防安全事故发生。坚持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党政同责、综合治理、全面覆盖、分级管理、责任到人的原则,建立学校、二级单位、实验室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制,要求逐级分层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,现通知如下:
学校与自管实验室的二级学院签订《上海商学院自管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》(附件1)(一式两份);
实验室管理单位与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签订《上海商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责任书》(附件2)(一式两份);
实验实训中心/二级学院自管实验室负责人与进入实验室从事教学科研活动的教师、相关使用人员签订《上海商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告知书》(附件3)(一式三份);
请各单位于9月18日下班前将签订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书(附件1-3)交至实验实训楼402室,联系人:孙老师,联系电话:67105517。
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
教务处(实验实训中心)
2020年9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