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心公告

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教务处(产学合作与实践教学办公室、实验实训中心)       发布日期:2023-04-13

二级学院、教学单位:

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保〔2023〕10号要求现启动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:

工作要求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,提高政治站位,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,有效跟踪问效完善分级分类管理,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加强培训宣教,提高防范效能

二、检查范围:实验实训中心统管实验室、二级学院自管实验室

自查自纠阶段(2023年4月)

各二级学院、教学单位对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3)》(附2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,4月13-14所管辖的实验实训室开展自查自纠形成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》和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》(附3-44月14日前提交

整改阶段(20237-9月)

市教委将于2023年5-6月对各高校开展飞行检查,请定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工作;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,形成本学院《整改工作总结》(附件5),531日前提交

、提交方式

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1190024@sbs.edu.cn,联系人:孙老师,电话:67105517;纸质盖章版提交实训楼402办公室

附件1: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

附件2: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3)

附件3: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(学院)

附件4: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(学院)

附件5:整改工作总结(学院)

教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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