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商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及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5-04-28
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五一假期临近,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根据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,确保高等学校安全运行,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,按照上海市高校实验室安全“专项行动”总要求,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教科信厅函〔2025〕8号)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保〔2025〕5号)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要求
1.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责任落实。要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安全红线意识,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。要全面落实安全责任,对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》等要求逐条落实,做到责任到人到岗。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,全力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,确保实验室风险隐患安全可控。
2.抓实隐患排查,确保整治闭环。各单位要迅速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改行动工作方案,明确职责,落实到人,倒排时间节点,做到不走过场,不留死角,不留情面,对发现的隐患立即整改,不能短时间整改的要形成整改方案,确保专项自查自改行动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落细。
3.完善分级分类管理,健全实验室档案。各单位要根据《上海商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》(沪商院教〔2024〕150 号)要求,建立健全本单位所属实验室的安全分级分类体系,定期对实验室安全风险源进行“全过程、全要素、全覆盖”的排查,形成实验室档案的动态化、常态化分级分类管理。
4.加强培训宣教,完善防护设备。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,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,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做好准入培训,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,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,落实个体防护,杜绝各类实验安全伤亡事故发生。
二、工作安排
(一)部门自查
有自管实验室的学院和部门,请参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》(附件1),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,于5月20日前完成 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》(附件2)填报,电子版提交至21230001@sbs.edu.cn,盖章版提交至实训202办公室。
(二)学校检查(2025年4月29日-30日)
教务处拟联合保卫处开展全校范围内的实验室安全检查。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,对实验室所在二级单位开具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单,各单位根据整改要求,按期认真落实整改。
三、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
落实假期实验室安全巡查制度,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。如遇突发事件,应根据实验室专业应急预案采取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处置,及时上报情况。
附件1: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》
附件2: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》
教务处
保卫处
2025年4月28日